近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云南省能源局聯合組織專家組,對全省70處生產礦井采掘接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對照《防范煤礦采掘接續緊張暫行辦法》規定的采掘接續緊張“九種情形”,專項檢查排查出采掘接續緊張煤礦37處,發現煤礦存在的各類隱患問題359條,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216條。
“九種情形”中,有六種情形不同程度存在,其中,“三量”可采期小于規定的最短時間的35處;突出礦井具備開采保護層條件,未優先開采保護層的3處;未形成完整的水平或采(盤)區生產系統不完善,進行回采巷道施工的4處;擅自縮短工作面走向(推進)長度的,或擅自將一個采區劃分為多個采區的2處;開采煤層群未留有足夠的頂底板穩定時間,施工近距離鄰近煤層回采巷道的1處;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認定的其他采掘接續緊張情形的17處。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云南省能源局要求:一是統籌推進,著力從源頭治理。煤礦企業要切實落實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優化礦井生產布局,嚴格礦井水平、采(盤)區、采掘工作面個數、主要生產系統等符合標準規范要求。二是強化培訓,著力提升管理能力。強化煤礦采掘接續相關知識的培訓,提升規范“三量”管理、編制采掘接續計劃等能力,健全完善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責任體系,把好煤礦安全生產的技術防線,堅決防范遏制煤礦事故的發生。三是強化指導,著力提升監管水平。加強檢查指導,明確對采掘接續緊張煤礦的督導檢查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實施分級風險預控措施,切實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四是強化執法,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采掘接續緊張煤礦執法頻次、執法力度,對采掘接續緊張不報告、不落實停產限產措施,冒險組織生產的煤礦,嚴格按重大事故隱患依法處理。對煤礦上級公司明知礦井采掘接續緊張仍然下達產量指標或組織生產的,依法對上級公司進行聯合懲戒,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進行嚴肅查處。